| 企业和公民合法的融资渠道有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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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的黄建中博士9月26日下午做客中国反商业欺诈网“非法集资――‘一本万利’背后的谎言”网上论坛,就“企业和公民有哪些合法的融资渠道”这一问题与广大网民进行了深入交流。
黄建中博士指出,企业和公民合法的融资渠道:
一是向依法具有贷款发放权的金融机构申请金融贷款;
二是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依法进行的借贷,此为民间借贷。判断这种行为是否有效的依据是《民法通则》有关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的批复》。
另外,依据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企业或个人、集体进行集资要符合严格的条件和程序。目前,根据国家规定,合法的集资活动有以下几类:
一是股份有限公司依照公司法和《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发行股票,包括依照国家的体改委《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持股管理规定》,发行内部职工股。
二是企业依照《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发行企业债券、包括依照中国深入银行的规定发行短期融资券;
三是金融机构依照《国务院关于加强股票债券管理的通知》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发行金融债券;
四是各有关单位依照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债券市场宏观管理的通知》和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发行投资基金证券、信托收益债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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